国务院关于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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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已失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1958年2月25日,国务院

为了统一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特作如下规定:
一、留学生回国以后,不论分配到行政机关或者事业、企业单位,也不论担任行政、技术、科学研究、教学、翻译或其他工作,为了使他们更好地联系实际,熟悉业务,并且便于所在单位对他们考察了解和合理使用,都应该至少有一年的见习期。在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一律按附表所列工资标准执行。
二、留学生见习期满后,应由所在单位根据他们的具体条件和表现,评定正式工资,并且从见习期满以后的第一个月起执行。评定的正式工资,一般应不低于他们在见习期间的工资,但是也不宜差别过大。
三、留学生中,原是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干部,不适用见习期的规定。他们的工资,应由所在单位根据现任职务结合德才等条件评定。初到工作岗位,一时不好评定的,可以暂按见习期间的工资标准借支,待正式评定后再行结算。
四、所有留学生的工资,都从他们向工作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凡是在上半月报到的,发给全月工资,在下半月报到的,发给半月工资。
五、留学生原则上应结合所学专业参加体力劳动,具体办法应与国内大学毕业生同。从资本主义国家回国的留学生,最初几年可以不参加体力劳动。
六、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一九五七年暑期回国的留学生,也适用本规定,过去已经多发了工资的,可以不扣回。原来在社会主义国家或者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作多年回国的专家,应该根据他们的具体条件确定工资,不适用本规定。

附表:回国留学生分配工作以后在见习期间的工资标准
单位:元
--------------------------------------------------------------------------------------
| 工 资 标 准
类 别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研究部毕业的 |58.0|59.5|61.5|63.0|65.0|66.5|68.5|70.0|72.0|73.5|75.5
大学院校修业四年 |46.0|47.5|49.0|50.0|51.5|53.0|54.5|55.5|57.0|58.5|60.0
以上毕业的 | | | | | | | | | | |
大学院校及专科学校 |38.0|39.0|40.5|41.5|42.5|43.5|45.0|46.0|47.0|48.5|49.5
修业三年毕业的 | | | | | | | | | | |
--------------------------------------------------------------------------------------
说明:表列工资标准共分十一种,除根据各地区物价、生活水平,规定各地区分别执行某一种工资标
准以外,对少数物价过高的地区另加生活费补贴。各地区适用工资标准和生活费补贴比率,详
见各地区适用工资标准种类和生活费补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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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及服务需求分析报告
序 言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重要资产,是企业乃至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种相关政策保护知识产权,激励知识产权的开发。我国商标以及专利的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从申请数量上表明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已经很重视,但是笔者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切身的体验并非如此,企业大都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却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不高。这种现象引人深思,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人才?为此笔者展开了专项调研。2010年9月14日午时在中华英才网主页(http://www.chinahr.com/index.htm)左上的“搜索职位”栏目选择“职位”,输入关键词“知识产权”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显示1292条。每页20条,笔者选取前10页总共200条招聘信息(最终分析的数据只有199条,因未知原因缺失1条信息),将每条招聘信息中的各项要求作为一个参数一一输入Excel表格,运用Excel的筛选功能和运算功能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报告如下:
一、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分析
(一)需求方分析
199条信息分别由112家单位发布,其中包括代理公司27家,发布信息85条,律师事务所7家,发布信息9条,企业(含两家事业单位)77家,发布信息105条(猎头公司发布15条信息全部为企业招聘,将其发布的信息列入企业)。各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比例如图1:


图1
从图1可以看出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达到53%,已经超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需求总和,成为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需求方。进一步分析发现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最大的是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几乎占到总需求量的50%。另外,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企业已经呈现多元化,各种规模的企业都发布了需求信息,其中一家人数在49人以下的企业发布了2条信息。
(二)需求量分析
199条信息,9月份发布的有180个,其中9月13日发布52条,9月14日发布81条,2010年8月份发布的只有11条,还有极个别信息在其他月份发布。各时间段发布招聘信息的比例如图2:

图2
90%以上信息在9月上半个月发布,其中9月13日、14日两天密集发布了133条知识产权招聘信息。各条招聘信息招聘的人数不等,其中一条信息招聘人数为10人,可以看出近期知识产权领域人才需求较为旺盛。
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
(一)对学历的要求
企业发布的90条信息(不含猎头发布的15条信息,下同)对学历的要求从高中到博士都有,其中只要求高中学历的有11条信息,大专学历4条,本科学历64条,硕士以上学历11条(含博士学历的1条)。学历分布如图3。

图3
从图3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学历要求主要以本科为主,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只有12%,只要求大专及大专以下的比例占到了17%,与其他职业相比对学历的要求并不高。面对每年六百多万大学毕业生,企业尽情享受人才高消费,但是对知识产权人才却只要求基本的本科学历,说明知识产权人才的缺乏。
※:1.数据中对学历的要求与职位描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职位描述进行了修正。2.高中、中专、技校和不限学历全部列入高中学历。
(二)对专业的要求
企业发布的90条信息中有42条信息对应聘者的专业有明确要求,其中要求理工科23条,法律专业的19条,知识产权4条,经管2条。如图4:

图4
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有明确专业要求的,专业主要为理工科以及法律。从图4可以看出理工科专业已经超过法律,更受企业欢迎。企业对职位要求的描述中大都要求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具备这样的功底需要专门法学专业训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复杂性,涉及多学科,企业需求的是复合性人才。
人们普遍认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具备理工科背景,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著作权等,从事商标、著作权相关管理等工作并不一定需要理工科背景。这也反映了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侧重专利,没有把知识产权当成一个整体的权利束综合开发使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知识产权被片面地等同专利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发展,将制约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
※:1. 专业要求,本报告根据信息职位描述进行了整理;2.有的同时要求具备多个专业背景,或者具备不同专业中的一个; 3.具体指明理工科类专业的,在本报告统一统计为理工科;4.由于从网站拷贝的数据不完整,部分企业对专业的要求未能明确。
三、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分析
本报告将知识产权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分为四个大类: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根据信息中对工作任务的描述,主要工作为专利或商标申请的归入开发(创造)类,主要职责为运用的划归为运用类,主要工作为保护及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归入保护类,工作职责比较综合的划归为管理类。
企业发布的90条招聘信息,有3条信息缺失具体工作内容,有5条表述不明确,实际分析82条信息。其中32条属于创造类,1条属于运用类,10条属于保护类,39条信息属于管理类。可见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不再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其重心转到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开发上。企业是持续赢利的组织,其目的在于赢利,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同样需要围绕赢利目的而展开。笔者始终认为知识产权工作“创新是基础,运用是核心”,只有运用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内容分布如图5:

图5
企业发布的90条招聘信息中82条信息对工作具体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各种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创造类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挖掘、专利文件撰写、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知识产权开发规划等。其中包括专利检索的招聘信息17条,专利分析23条,专利挖掘6条,专利文件撰写10条,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29条,知识产权开发规划25条。如图6:

图6
从图6可以看出创造类工作中,对于企业最主要的工作是知识产权申请。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还显得比较初级,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知识产权,是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追求。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手段,单纯数量上的追求对企业商务竞争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单纯的提升知识产权的质量,尤其是专利的质量也不一定能帮助企业取得竞争优势,企业开发知识产权必须注重整体布局,也就是说要有很好的长期开发规划。从以上图表看到排在第二位的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开发的整体规划,这表明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开发正在从追求数量向理性的商务布局转变,排在第三位的专利分析也有助于企业提升专利的质量,规避竞争对手用专利设置的竞争壁垒。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对专利分析和专利检索的需求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初级和高级分析/检索,对高级分析及检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上述表格也反映了创造类工作内容几乎全部集中于专利上,在知识产权中价值最高的商标,商业秘密等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片面性。
(二)保护类
保护类的工作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知识产权诉讼维权及相关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不过这项工作要求看似简单,从笔者多年律师实务经验来看,要很好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实战经验,不像企业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三)管理类
管理类的工作内容包括的事项较多,主要有:管理规划、建立管理体系、制定工作流程、制定管理制度、与中介联系、相关合同管理、许可、获取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内训、项目申报、宣传等。
其中包括管理规划的招聘信息1条,建立管理体系13条,制定工作流程4条,制定管理制度5条,与中介联系2条,相关合同管理3条,许可使用3条,获取政策支持3条,知识产权内训5条,项目申报10条,宣传1条。如图7:

图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管什么?怎么管?笔者的邮箱经常收到类似的咨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是制作一些表格,置备登记薄统计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进行相关权利证书、合同的档案管理这么简单。当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一定的量,并且持续开发并使用这些知识产权时其管理工作还是相当的繁杂的。从图5可以看出企业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多,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很多地方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江苏省在2007年就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且成为省级标准,对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多个方面,对管理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具备综合的素养,需要熟悉专利技术的开发、各种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相关管理人才的缺乏制约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水准的提升。笔者借鉴ISO9000等相关管理体系规划设计了“企业知识产权企业标准化操练流程(SOP)”,规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体系,细化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流程,并力求使该标准化操作流程成为企业知识产权工具化的管理手册,让一般的管理者都能依照该手册进行基本的管理,可以有效缓解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的难题。
四、猎头职位分析
在前10页中检索到由万法通(北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猎头信息15条,据万法通董事长介绍,这都是知名企业委托该公司招聘的,发布日期为9月1日,招聘单位共有15家,分散在全国各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11号

1996-06-26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国家计委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在国家规定的原油一、二档出厂价格的基础上,每吨收取4元的原油管理费。对原油管理费如何征税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原油管理费是在国家规定的原油一、二档出厂价格的基础上按销售原油数量收取的,属于价外费用的一部分,因此,应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原油管理费征税后集中到总公司的部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6]101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